中国证监会发徵求意见稿提出,延长发行监管岗位和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禁止期,从离职後3年延长至10年,并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该人扩大至离职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该意见还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中证监对有关工作核查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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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中证监将继续严把入口关,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发行监管秩序。(t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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