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布《关於进一步促进本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规划资源若干意见》。新规自上周五9月(26日)起施行,主要适用於上海农村自建房外的住宅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旧住房成套改造或拆除重建项目另有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提出,阳台设计变化最大。以往阳台按50%计入容积率的条件是面积不超过8平方米,进深不大於1.8米。新规按照「比例+阈值」双控,即不超过户型的10%,且不超过16平方米,进深不超过1.8米,按照一半计容。新规下,140平方米的户型,阳台最高可设计为14平方米,实际计容7平方米,即购房者可享另外7平方米,比以前多3个平方米。(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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