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宣布,撤销Nerico Brothers Limited(NBL)的牌照,原因是该公司促使其客户资产被挪用和犯有其他失当行为。证监会亦终身禁止NBL董事李卓峰进行所有受规管活动。
证监会发现,NBL不当使用客户资产。在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间,NBL曾六度不当使用一名客户合共逾6,800万美元的资金,为NBL自身名义认购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基金(该基金)旗下两个独立投资组合的股份。NBL为自身利益保留了认购所得的利润,并直到2021年6月才将认购本金退还至该客户於NBL的帐户。
值得注意的是,NBL的相关行为是在未经该客户知情、指示、授权或同意下作出,并且违反了客户协议的明订条款。
证监会亦发现,NBL促使其客户资产被挪用,其明知而促使吴宇及其关连人士及实体所策划的计划,导致自2021年1月起,同一客户约1.54亿美元的资金被挪用。
具体而言,在2021年1月至8月期间,NBL将该客户的几乎所有资金转至该基金旗下一个独立投资组合(该子基金),声称是为该客户从该子基金购入「liquidity provider units」。
然而,该子基金既未发行亦没有持有任何「liquidity provider units」,这与NBL的说法不符。事实上,该客户的大部分资金其後被耗散至吴宇及他的公司,或为吴宇及他的公司所用。为了掩饰及隐瞒资金被挪用,NBL在该计划中伪造或使用伪造的交易文件及帐户结单。
在证监会进行查讯及调查期间,NBL向证监会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其提出了两个相互矛盾的说法,并依赖两套相互冲突的文件来解释被挪用的客户资金的用途及去向。NBL最初声称,该客户的资金被转至该子基金,以购入由该子基金所发行的「liquidity provider units」,但它其後改变说法,声称有关资金是用於从该子基金购入由另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基金所发行的「liquidity provider units」。
证监会的调查进一步发现,两个说法均属虚假。该客户的资金并未被用於购入任何「liquidity provider units」,而有关资金实际上是遭到挪用。此外,NBL所依赖以支持这些虚假说法并隐瞒资金被挪用的两套文件,均属伪造。
证监会认为,NBL的失当行为可直接归因於李的行为。李是NBL不当使用该客户资金及促使吴宇挪用资金的行为的主谋,并与吴宇关系密切。
李本人亦在与证监会面见期间,明知而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答案及解释,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监会在决定对NBL及李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
他们的行为极其恶劣及严重,使投资者及公众对市场廉洁稳健的信心受到损害;
他们的诚信和操守受到损害;
他们的行为对该客户造成重大损失;及
他们各自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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