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生态局今日(30日)公布,新能源运输基金批出第四十三批试验绿色运输技术的申请。
基金督导委员会以「择优而取」方式评审所有资助申请,包括考虑最新科技发展等因素,以更善用基金的资助。是次获批的一宗申请将试验一辆电动重型货车作飞机拖头,涉及资助金额150万元。
环境及生态指,有见电动车及电池的技术发展日趋成熟,为了让基金今後可集中资助其他更亟待本地试验的新能源技术,基金自2025年4月1日开始,只接受电动商用车以外的新能源商用运输工具的试验申请,以加快推动本港运输业界绿色转型。
政府於2011年3月成立基金以资助试验及推动更广泛使用绿色运输技术於多种商用运输工具,包括货车(包括特别用途车辆)、的士、小型巴士、巴士、船只、电单车、非道路车辆(适用於获运输署或香港机场管理局审批的车辆型号),或慈善/非牟利机构为其客户提供服务的上述运输工具。
资助的技术包括新能源车辆或船只、把现有的传统车辆或船只改装为新能源车辆或船只,以及适用於车辆或船只的後处理减排装置或节省燃料装置。运输营运人士和慈善/非牟利机构可申请资助试验多种不同的绿色技术产品,每宗申请最多可获1,000万元资助,而每位申请人的资助总额上限为1,200万元。(h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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