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分别禁止梁慧美及叶嘉滢申请保险中介人牌照12个月及21个月,事缘二人为达到销售目标而伪造保单。在作出上述处分决定时,已考虑到二人对违规行为表示悔意,并全面配合整个调查程序。
当局指,梁慧美透过盗用一名客户的个人资料,以及核证客户儿子的虚假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伪造两份保单申请,更试图更改客户的联络地址以作掩饰。另外,叶嘉滢透过盗用其客户和朋友的个人资料,伪造八份保单申请,更不实地接受与两名投保人住址有关的个人责任不承保事项条款。这些极为错误及有预谋的不当行为,严重违反保险中介人应具备的诚信和专业水平。(h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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