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周二(3日)通过《人口法令》第十条修正案,正式取消生育限制。该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立即生效。
新修订的《人口法令》,放宽夫妻及个人可以基於平等原则,按照年龄、健康状况、学习条件、工作性质、收入水平和育儿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生育时间、子女数量和生育间隔,撤销以往夫妻和个人只可生一至两个孩子的限制。
此前,越南《人口法令》第十条规定,除政府特别批准情形外,每对夫妻或个人仅限生育一至两个孩子。
当局早前预测,越南的「人口黄金期」将於2039年结束,适龄劳动人口规模在2042年见顶,2054年後将出现人口负增长。(h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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