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上周五(30日)在港举行,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发表网志指,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在国与国之间、 一国与他国投资者之间及国际商务范畴等多个层面都可发挥作用,面对争议时能根据各方意愿进行调解,可为解决国际争议开辟一条新的路径,预料有助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发展,同时也提升作为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竞争力。
他指出,在国家的坚实支持、各成员国协商同意下,国际调解院将总部设於香港,成为首个在香港设立总部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当局将全速推进相关的筹备工作,争取总部最早於年底开幕并投入运作。陈茂波提到,香港与全球南方的经贸联系正加速深化,而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在发展与全球南方的关系上属相辅相承、相互促进。(g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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