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根据最新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厦门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厦门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政策自昨日(22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公布,福州市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自昨日起执行。在2024年4月3日已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基础上,取消福州市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於15%,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於25%。(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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