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政府本周五刊宪,扩大《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下豁免飞机乘客缴付离境税的范围,修例将於下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後审议程序。
两项新增豁免包括乘搭飞机抵达机场及以其他方式入境香港,最多48小时内乘搭飞机离境的乘客。条例亦会加入条文,防止个别人士刻意在短时间内往返香港和内地或澳门以符合豁免离境税资格。
上述两项豁免将於今年10月1日与离境税新税率一并生效,估计两项豁免每年可惠及约83万名转机乘客和约250万名多式联运转机乘客,政府每年收入可能减少约6.7亿港元。
现时条例容许包括12岁以下儿童、直接或转机过境、在同一日内乘搭飞机抵港及离港、坐车经港珠澳大桥或搭船抵达机场,并於乘搭飞机离开香港前一直停留在限制区内的人士等,豁免缴付离境税。 (BC)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汇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