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政府去年10月中宣布下调烈酒税,进口价高於200元的烈酒,税率由100%下调至10%。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书面答覆立法会议员提问时指,在调低高端烈酒税率後至今年4月底的6个半月,进口并已完税的烈酒数量和其价值,与调低烈酒税前6个半月比较均有上升,其中进口数量上升逾15%,而价值更大幅上升近60%,反映政府引进的双层税制有效鼓励高价烈酒贸易。
丘应桦指,商界藉调低烈酒税的机会,举办不同形式的酒类展销活动,当中售卖烈酒的比例明显上升,亦有酒商调低烈酒售价,市场反应正面,业界对措施表示欢迎,认为有助增加商机。
对於部分业界希望政府可进一步下调甚至取消烈酒税,丘应桦重申,降低烈酒税的目的,是鼓励业界在香港进行高价值烈酒的贸易拍卖,藉此带动物流和储库、旅游和高端美食消费等高增值产业的发展。他强调,会谨慎地避免因调低烈酒税而导致市民增加饮用烈酒,因而衍生其他问题。
他重申,政府推出有关措施时,已充分平衡推动经济发展、维持公共财政稳健及保障公众健康等不同的政策考虑,会密切留意烈酒贸易的发展,适时检讨措施成效。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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