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上海实业环境(00807)表示,公司收到通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於3月15日,对上实发展(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司执行董事徐晓冰时任上实发展总裁及董事,并被中国证监会列为需给予警告和行政处罚的个人其中之一。中国证监会向上实发展及其相关董事发出警告并施加罚款,包括对徐晓冰发出的警告及施加的2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上实发展及公司均为上海实业控股(00363)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徐晓冰为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并为公司风险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根据告知书,中国证监会经调查後认为上实发展未能:(i) 及时披露其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因应收账款不可回收产生的预计经营业绩亏损;(ii)及时披露上实发展、其子公司上海高阳宾馆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的关於土地使用权收购的重大合同;及(iii)就其与2016至2021年年度报告作出准确的披露,包括收入及净资产虚增。中国证监会亦注意到上实发展的相关董事,包括徐晓冰,未能就上实发展的公司信息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以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的披露,因此违反了中国适用的证券法。
徐晓冰确认相关处罚与公司事务不直接相关,并已承诺将其参与该告知书相关调查及後续进展及相关处罚的情况告知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有关调查的进展及後续发展。公司正索取进一步信息,以便评估徐晓冰就该告知书及相关处罚是否仍适合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等。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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