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於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卖旧买新」个人给予补贴。从今日(4月29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後并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房屋属性为公寓)的个人,政府按照出售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人民币(下同)、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房屋「卖旧买新」购房人所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总额。
通知指,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支持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举办区域特色房交会、发放购房补贴等形式加快商品房去库存,根据资金流动性情况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青年人、博士研究生、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购买现房销售的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至12月31日,对在该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每套住房发放3,000元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用於支持报废旧家电并购买绿色智能新家电。(c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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