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於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将人才纳入保障对象范围,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人才申购保障性住屋。另外,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A及B类人才,可享受商品住屋预留房源支持,预留房源数量不逾当期准售屋源总量的20%。该文件由今日(29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j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