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内地传媒报道,中国证监会正就关於《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规则向行业徵求意见。徵求意见起草说明称。目前,证券公司业务资格退出机制不健全,造成了一些「屯牌」或者「保牌」行为。
新规明确,券商未实质展业的,要主动提出注销相关业务资格。新规也明确了实质展业的标准,比如,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连续2个会计年度相关业务收入低於50万元人民币」就是未实质展业,起草说明表示, 现行法律法规建立了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的强制退出(行政退出)机制, 即对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证监会可依法撤销证券业务许可。而对虽无明显违法违规行为、但未实质展业,或者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等情况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出清机制,造成了一些「屯牌」或者「保牌」行为,不利於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新规增加了注销牌照的退出路径,形成主动减少牌照、撤销牌照、注销牌照等多元化退出路径。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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