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跨境理财通试点计划(跨境理财通计划)的新优化措施,以促进参与计划的持牌法团(参与机构)与其客户之间的沟通。
证监会已於通函中列明有关优化与客户互动沟通的实施细节,主要安排包括:
- 参与机构现可向并非身处香港的南向通客户取得一次性书面同意,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以便根据客户的需要和所选产品种类向其解释产品的资料;
- 与参与机构属同一公司集团的内地伙伴券商(伙伴券商),可应南向通客户的要求,安排与参与机构在各自的业务所在地,以线上方式进行三方对话,让参与机构向其客户解释产品的资料;
- 在取得南向通客户的一次性书面同意后,参与机构可向其客户提供由伙伴券商拟备的个别投资产品研究报告。
上述安排亦适用於北向通。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今次跨境理财通计划的优化措施将提升客户与参与机构互动沟通的体验。透过加强沟通和改进资讯获取渠道,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可掌握更充分的资讯,有助支持跨境理财通计划不断和可持续发展。
证监会将继续与业界和监管部门紧密合作,以进一步优化跨境理财通计划,并支持其成为促进大湾区跨境金融互联互通及发展的重要举措。(s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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