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金花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杜玲、杨蓓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杜玲、杨蓓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公司1097.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105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合计2151.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转让予邢博越。邢博越承诺在上述股权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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