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胜利股份公告,持股5.22%的股东阳光人寿拟因自身经营需要,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0%,减持价格不低于2.8元/股,减持金额约为1200万元-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