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昨日(25日)书面答覆吴秋北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
为应对经济转型对工业楼面需求下降,政府过去推出多项政策措施,在保障公众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善用工业大厦(工厦)空间。过去廿多年,规划署将超过300公顷工业用地改划作商贸、住宅等用途,释放市区工业用地的发展潜力,加速旧工业区转型。另外,政府先后在2010年和2018年推出两轮活化工业大厦计划(活化工厦计划)。2010年的活化工厦计划以鼓励整幢改装为主,政府期间批准了约110宗改装申请和14个重建项目。2018年的活化工厦计划则以推动重建为重点,截至2026年1月底,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批准了95宗重建申请,而政府则批准了五宗整幢改装申请。
他表示,屋宇署一直以风险为本为原则,厘定执法行动的缓急先后,而处理工厦违规用作非工业用途,亦是署方的重点执法工作之一。针对工厦内的非法住用用途,屋宇署会透过大规模行动及跟进市民举报,采取执法行动。当发现工厦有非法住用处所,屋宇署会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向业主发出法定命令,要求中止非法住用用途及纠正危险情况。如法定命令限期内未获遵从,署方会向业主提出检控。
关爱基金下的「为因屋宇署执法行动而须迁出工业大厦非法住用处所住户提供的搬迁津贴」项目,是从恩恤角度为受执法行动影响而符合住户入息限额和其他条件的低收入住户,提供一次性搬迁津贴。
消防处高度重视工厦的消防安全,除了在接获举报及情报时迅速到现场调查跟进外,亦会主动进行定期巡查并对违规果断执法。除了定期巡查计划外,消防处亦会按风险为本的原则,根据楼宇用途、过往违规纪录、投诉及情报等,进行突击及针对性的巡查与执法行动,并按需要采取跨部门联合行动。在2025年,消防处共进行约9,300次工厦巡查,并发出约1,300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和作出333宗检控。
针对业权分散而未有计划重建或改装的工厦,在不影响公众安全的大前提下,只要有关用途为分区计划大纲图就该用地指明的经常准许用途,现有政策容许工厦个别单位业主在无须向地政总署申请短期地契豁免书和缴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把单位用作艺术工作室、办公室(设计及媒体制作)、办公室(影音录制室)、办公室(只限於「特定创意产业」,包括设计及媒体制作公司、印刷及出版业、电影公司和与电影业有关的行业组织),以及研究所、设计及发展中心。
考虑到业权分散而未有重建或整幢改装的工厦内其他单位仍可用作工业用途,故此基於公众安全考虑,上文第(五)部分提及准许工厦个别单位用作的五项非工业用途不可包括直接提供服务或货品等会吸引公众到访的用途或活动(包括公开表演及展览等)。
发展局正与规划署和地政总署进行新一轮现有工厦使用状况研究,将一并检视议员和业界反映的意见并於今年内提出建议,包括活化工厦计划未来路向。(e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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