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於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补充规定》和《关於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徵求意见稿,拟提高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其中,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6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明确,购买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及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三类购房情形最高额度可上浮比例为20%至40%不等。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80%;若同时满足三种上浮情形,最高额度则可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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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贷款补充规定拟同步调整最高额度的动态调整机制内容。其中,当上年度末深圳市公积金个贷率在85%至95%区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拟回调20个百分点;上年度末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5%以上暂停执行上浮政策。(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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