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科技(01708.HK) 0.000 (0.000%) 表示,与附属公司江苏智运於近日接获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用公司诉讼事项的二审判决书。
据判决书,法院认为集团原副总裁于某挪用资金案,与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不属於同一案件,应分别予以处理。因此,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4.13万元人民币,由三宝科技及江苏智运负担。
三宝科技表示,已采取包括法律申诉、抗辩、谈判和解等一切可行的措施,以降低对集团财务状况的影响。倘若根据民事判决书裁定结果被执行,集团预计该等结果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j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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