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称「新12条」)提到,全面落实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9月起,对於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後继续延长四个月。对购置日期在明年年内并列入《免徵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徵车辆购置税。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设有一项创新措施,即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两年,资金直接下达至贷款签约银行,预计引导银行发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约300亿元人民币,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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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底。
措施还指出,要落实「即封即解」要求,保障企业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将城市运行保障企业等纳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建立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员「白名单」,予以核发全市统一电子通行证,保障其及时到岗工作。(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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