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药明生物(02269)公布,公司注意到美国众议院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美国时间)审议通过法案草案(H.R. 8333)。众议院通过的法案草案乃基於众议院监督和问责委员会於二零二四年五月通过的版本,其中包括定义公司为「受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及根据拟议立法草案自二零三二年实施限制前适用的「祖父条款」。
由於法案草案成为法律须经美国参议院批准,其内容於余下立法程序期间仍有待进一步审阅及修改。美国参议院待定立法路径在现阶段亦尚未明朗。作为全球生物药CRDMO平台,公司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亦未在其全球任何业务中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公司坚信其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强烈反对未经正当程序的任何未经证实的预设性指定。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立法程序并与相关方持续沟通。公司坚定致力於服务全球客户且按照所有开展业务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运营。(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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