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集团控股(01609.HK)公布,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维持决定,认为公司於去年1月向公司前控股股东出售创健集团,构成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物流及融资租赁业务上市的企图,以及规避上市规则第8章新上市要求的方式。因此,上市委员会得出结论,出售事项及之前收购新能源汽车与物流及融资租赁业务应视为犹如一项交易,并构成上市规则第14.06B条项下的反向收购。
倘公司於下星期三(23日)之前未有提出任何覆核要求,股份将自星期四(24日)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将继续买卖。倘公司於下星期三或之前提出覆核要求,股份将不会於下星期四暂停买卖。公司正在审阅上市委员会的再聆讯决定,并考虑是否向上市覆核委员会提出覆核该决定的要求。(na/k)(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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