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物流控股(00988.HK)公布,有关於海通恒信针对公司附属迁安物流提交之民事起诉状,以及海通恒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之上诉的事宜,公司宣布,近期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日期为今年9月21日的判决副本,据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驳回海通恒信提出之上诉,以及维持上海金融法院对海通民事起诉状之判决。海通恒信应承担上诉的法律费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之判决应为海通民事起诉状之终审判决。(sl/s)(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