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於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全面取消西安市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通知提到,商品住宅专案销售时,登记家庭数量与房屋房源数量比例低於1.5:1的,不再实施公证摇号。建筑面积大於144平方公尺的住房在摇号选房时不再实施「刚需优先」;支持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及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以旧换新」购屋模式,对房地产交易流程进行全链条优化。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二手住房以及居民家庭登记选房後的剩余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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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提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屋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後,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屋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屋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及延长至不超过4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屋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m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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