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物流局昨日(18日)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其中九巴申请加价6.5%、城巴申请加价9.5%、新大屿山巴士申请加价6.5%。
政府指,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专营巴士服务的车费,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评估巴士加价申请的相关考虑因素,包括自上次调整票价以来的营运成本及收益的变动;未来成本、收益及回报的预测;专营商需要得到的合理回报率;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负担能力;服务的质和量;以及可依据的票价调整幅度方程式下的运算结果。
另外,在评估专营商的财务表现时,会考虑如何在以下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让专营商维持财务可持续性以便有能力提供安全及优质的专营巴士服务;另一方面顾及公众的接受程度和负担能力以及对乘客的影响。
政府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以作决定前,会参考上述相关因素,并考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及交通谘询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政府会一如以往做好把关工作,审慎检视加价申请,如经全盘考虑上述专营巴士票价调整安排下的因素後,认为个别专营商申请的加幅过高,政府会建议调低加价幅度甚或拒绝申请。(s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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