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深交所向科恒股份下发监管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万国江、徐毓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二是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董事万国江,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毓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