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卓银(8039.HK)就2021年3月底止年度独立核数师报告中所载的应收贷款提供进一步资料,指公司核数师对截至2020年3月底止年度的应收贷款及其他借款作出不发表意见,涉应收贷款约为1,016万元,现已成功收集并取得若干证明文件及凭证,如应收贷款及其他借款的银行对账单、支票副本及付款记录,现任核数师已对应收贷款及其他借款由作出不发表意见减轻为保留意见,将应收贷款额由1,016万元减至257万元,而应收贷款的账面值为125万元。
公司称,该笔贷款及其他借款由公司当时执行董事孙晓立、谷金泰及史立杰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涉事董事随後辞任或被免职并失去联系。(m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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