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耀集团控股(08022.HK)公布,上市覆核委员会已於今年7月30日举行有关上市委员会决定的覆核聆讯。於今年8月13日,公司接获联交所之来函,当中告知公司,经慎重考虑所有事实及证据,以及由公司及上市科提交之全部资料,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维持上市委员会决定,即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04(3)条暂停公司股份买卖。
上市覆核委员会认为,整体而言,公司未能显示其於覆核聆讯当日具有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所规定之足够营运水平,以保证其股份持续上市,因此未能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
应公司要求,公司之股份已由今年8月16日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买卖将继续暂停,以待刊发有关去年全年业绩、今年中期业绩及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符合任何联交所制定的复牌指引,并以联交所满意的方式完全遵守GEM上市规则。(ek/u)(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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