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02608.HK) 0.000 (0.000%) 表示,获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执行董事范小冲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通知,彼等被视为在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09.6万股公司股份,原因是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相关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04%。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董事於公司财务业绩刊发当日及紧接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60日内不得买卖任何公司证券。阳光100指,虽然彼等对出售事项并无影响力或控制权,但出售事项仍在禁售期内,并视作彼等进行交易。(gc/u)(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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