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表示,针对汇源果汁(前股份代号:01886)於2017年8月15日至2018年3月29日期间,先後提供合共约42.8亿元人民币贷款予前执行董事兼主席朱新礼的关连人士,贷款构成给予实体的贷款、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该公司却未有遵守《上市规则》下的汇报、公告、通函、股东批准及一般披露规定,直到2018年3月29日才公布相关贷款情况。
联交所表示,汇源果汁因为相关事件须延迟刊发财务报告,偏离《企业管治守则》,显示出内部监控不足,裁定因该等贷款违反《上市规则》第13.13、13.15、14.34、14.38A、14.40、14A.34、14A.35、14A.36及14A.46(1)条;因延迟刊发及/或寄发尚未公布的业绩及报告,违反《上市规则》第13.46(2)(a)、13.48(1)、13.49(1)及13.49(6)条;及因偏离《企业管治守则》守则违反第 13.89(3)条。
联交所又指,朱新礼进一步关连交易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及其尽力遵守《上市规则》的承诺,公司前执行董事朱圣琴、前执行董事兼执行总裁崔现国、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民杰、除牌时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宋全厚、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巍及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亚利,均违反《上市规则》第3.08(f)条及其承诺,未能尽力遵守《上市规则》或尽力确保该公司设有充分及有效的内部监控。
因此联交所认为,由於朱新礼故意及/或持续不履行其於《上市规则》下的责任,若其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将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指令梁民杰须在90日内完成24小时相关培训。(g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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