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科环(01296.HK)公布,有关以吸收合并方式由国家能源集团旗下春晖环保所提私有化建议,於1月28日,要约人及国家能源集团取得持有公司2.88亿股H股,占公司H股约22%的股东SAIF Partners IV L.P之不可撤回承诺。
当中包括於任何临时股东大会或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批准合并及有关合并之任何事宜之所有决议案;根据要约人就任何可能影响合并成功的决议案之指示,以其他方式行使不可撤回承诺股份所附表决权;行使不可撤回承诺股份所附表决权,以反对任何可能合理预期限制、阻碍或延迟实施合并的决议案;或批准要约人以外人士提出的收购公司任何股份或任何资产的建议或使之生效的决议案。
另至根据合并的条款完成注销前,该股东不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抵押、设押、授予任何期权或以其他方式买卖不可撤回承诺股份的任何权益。(ha/a)(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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