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投资(01217.HK) 0.000 (0.000%) 发公告指,注意到本周二(3日)有部分媒体报道不准确,为免误导公众故作出澄清。
中国创新投资认为,相关媒体报道指「本案原告为中国创新投资公司、向心及龚青;被告为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表述不准确。公司指,该案被告为苹果日报有限公司(第一被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第二被告)、罗伟光(第三被告)、王立强及三家澳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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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媒体报道亦指「潘官指原告一方不再起诉其余被告,目前只针对《苹果》两间公司」的表述不准确。
公司指,於今年9月3日庭审中,潘法官向原告确认,因为原告与罗伟光(第三被告)已和解,罗伟光已经登报道歉。而对王立强及三个澳洲媒体的法庭文件,无法送达这四个被告。因此,在这次聆讯中,除了第一、第二被告,原告将不会对其余被告展开追讨。
另外,第一被告及第二被告共涉及10篇失实文章。媒体报道称「被告涉及7篇失实文章」的表述不准确。公司指,(j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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