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宣布,由10月31日(下周一)上午9时起,利邦(00891.HK)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A(1)条予以取消。联交所指,该公司未能於9月30日或之前履行联交所订下的复牌指引而复牌。於10月14日,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A(1)条取消该公司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ha/da)(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