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资本(00758.HK)公布,公司获执行董事及最终控股股东傅军的联系人新华联控股通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湖南富兴集团对新华联控股提出的司法重整申请,涉及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加应计利息,因新华联控股无法偿还其到期债务,但该公司具有重整可能和潜在重整价值。
新华联资本强调,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稳健,重整申请不针对集团或其资产提出,又指相关重整程序现处於初步阶段,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将会继续评估重整对集团的持续影响。
股份自今年2月15日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gc/u)(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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