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环境及生态局局长黄淑娴今日(13日)回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为推动在本地试验电动渡轮,港府预留3.5亿元推行电动渡轮先导试验计划,全额资助渡轮营办商建造四艘电动渡轮。
黄淑娴提及,由於电动渡轮在全球的应用不多,试验计划涉及首次在港试用新的电动渡轮科技,渡轮营办商在设计和招标过程需格外审慎,以确保电动渡轮能够满足相关营运需要,确保公帑的恰当使用,故当局後来更新於2023年展开测试的目标,并计划於今年与渡轮营办商合作试验电动渡轮。
黄淑娴提及,已有3间渡轮营办商完成采购渡轮的公开招标程序。其中1间渡轮营办商建造的一艘电动渡轮已於今年9月初在广州南沙进行下水仪式,现正进行各项性能测试,并将於今年年底在香港水域进行最後测试及让船长熟习电动渡轮的运作之後,正式投入服务。
黄淑娴补充,另外两间渡轮营办商的造船工作现正进行中,一般需时约18个月,预计会於2025年上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到达香港进行最後测试。至於余下一间渡轮营办商亦已展开采购电动渡轮的公开招标。(j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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