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和嘉控股(00704)宣布,於1月12日交易时段前,公司与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信达香港)订立(i)补充协议;(ii)股份质押协议;(iii)押记及安排契据;及(iv)第三方托管协议,据此,信达香港同意就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达成和解,信达香港同意公司提供附属公司之股份质押及应收款项作为补充协议项下之抵押,将信达贷款自补充协议生效起延长2年,分期还款,利率为年利率5%-8%。信达香港确认今天向香港高等法院撤回该呈请。
於2019年6月27日,公司与信达香港订立2亿元贷款协议,到期日为2022年7月8日,年利率为10%。於公告日期,贷款尚未清偿。於2021年9月3日,公司接获违约通知,要求公司立即偿还信达贷款之未偿还本金金额及应计利息,违约利息为在原定年利率基础上调2%,并按半年复息。於此过程中,公司已分多次支付利息合共约4200万元。於2024年8月2日,公司接获清盘呈请内容指出信达香港於高等法院提出针对公司而作出。该呈请的聆讯进一步押後至2026年1月12日。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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