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香港金管局在社交平台帖文表示,香港《穩定幣條例》連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在本月1日正式生效。最近香港金管局留意到市面流傳一份有香港金管局標誌、關於銷售穩定幣的宣傳單張。香港金管局澄清並沒有發出過任何有關的宣傳單張,提醒市民要小心留意。
根據《條例》,穩定幣“銷售”需要通過受監管的渠道進行,只有“認許提供者”(permitted
offerors)可以合法“要約提供”穩定幣。現時“認許提供者”只限於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獲香港證監會發牌進行第1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獲香港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
香港金管局表示,非“認許提供者”不可以向零售或專業投資者“要約提供”穩定幣。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機構(OTC)目前不屬於《條例》下的“認許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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