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7月16日,香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就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瓊議員的提問答覆稱,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一直透過制度創新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升作為環球集資樞紐的功能。近年來,政府推動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推出多項上市制度改革,包括為同股不同權新經濟企業和科技公司提供量身定製的上市機制、建立便利海外上市的企業在港進行雙重上市或第二上市的監管框架等。
隨着一系列上市制度革新的落實,新股市場今年以來相當活躍。上半年香港迎來共42宗首次公開招股(IPO),合共集資超過1,070億港元,已較去年全年多約百分之二十二,暫列全球第一。上市申請個案亦正快速增加,港交所於六月底正處理超過200宗上市申請,創下2021年同期以來的新高。把握2025年勢頭持續向好,港交所和證監會正推進進一步的上市制度優化,以增強香港上市平台的活力和競爭力。
展望未來,政府聯同證監會和港交所會繼續加強對外推廣的力度,宣傳香港各個金融服務領域包括上市平台的最新發展和優勢。與此同時,港交所會探索進一步擴大認可證券交易所的範圍和簡化海外發行人的上市程序,並更積極為發行人提供指引,便利它們籌備來港上市。
原文如下:
立法會三題:促進企業來港上市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瓊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的答覆:
問題:
為配合最新經濟趨勢和企業需求,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下稱「港交所」)正全面檢討上市制度,包括審視上市要求、改善審批流程及優化雙重上市門檻,以進一步便利新興產業和海外企業來港集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推動港交所及證監會調整同股不同權公司及創新產業企業的上市門檻,以進一步吸引新經濟及創新科技公司來香港上市;
(二)會否考慮推動港交所優化上市公司的公眾持股量及市值規定,以促進更多大型及海外企業來港上市;及
(三)是否知悉港交所有何策略提升上市審批流程的效率及靈活性,並加強對海外優質企業的支援及指引,以應對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資本市場環境?
答覆:
主席: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一直透過制度創新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升作為環球集資樞紐的功能。近年來,政府推動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推出多項上市制度改革,包括為「同股不同權」新經濟企業和科技公司提供量身定製的上市機制、建立便利海外上市的企業在港進行雙重上市或第二上市的監管框架等。
隨着一系列上市制度革新的落實,新股市場今年以來相當活躍。上半年香港迎來共42宗首次公開招股(IPO),合共集資超過1,070億港元,已較去年全年多約百分之二十二,暫列全球第一。上市申請個案亦正快速增加,港交所於六月底正處理超過200宗上市申請,創下二○二一年同期以來的新高。把握二○二五年勢頭持續向好,港交所和證監會正推進進一步的上市制度優化,以增強香港上市平台的活力和競爭力。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證監會和港交所後,我回覆如下:
(一)及(二)為緊貼市場需要,證監會和港交所持續檢視其上市機制及有關要求,在平衡相關風險和對投資者的保障下,吸納更多優質企業,包括海外和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其中,港交所已放寬大中華發行人在港第二上市的市值要求和刪除有關「創新產業公司」的條件;並給予擁有不同投票權或可變利益實體結構而符合第二上市規定的「獲豁免的大中華發行人」及「非大中華發行人」更大靈活性在港獲得主要上市地位。
港交所和證監會在二○二四年九月下調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時的市值門檻,以提升相關上市框架的彈性。此外,「科企專線」於今年五月開通,向特專科技和生物科技公司在提交上市申請前提供專門指引,為發行人籌備上市的過程提供支持,也因應相關企業特性允許,以保密形式提交申請,有關措施亦適用於海外科技企業。港交所和證監會將根據申請量彈性調配資源,確保審批效率。
港交所和證監會一直致力完善香港上市制度,以便利更多優質企業在港上市,從而整體增強香港作為上市地的競爭力和活力。我們正進行全面檢視,研究範圍將涵蓋上市制度的多個層面。在協助企業融資外,亦需顧及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及確保整體市場質素以吸引更多投資者來港投資,需要與不同持份者詳細溝通。我們知悉李議員和其他兩位議員在上星期就進一步優化《上市規則》促進海外優質企業來港上市發表報告提出多項建議,相關範疇例如審視包括主要上市、第二及雙重主要上市的具體要求,及上市後的持續合規要求等,已包括在港交所和證監會的檢討內,具體建議會在檢視過程中一併考慮。港交所會按「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原則就優化建議適時對外公佈,並進行公眾諮詢。
此外,港交所於二○二四年十二月就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的建議展開諮詢,當中包括按發行人的市值對其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量作分層規定,並就是否容許發行人在上市後有更大彈性維持較低的公眾持股量徵詢意見。港交所正整合和考慮收集到的意見,並將就持續公眾持股量的具體建議進行進一步諮詢。
(三)我們一直致力吸引來自世界各地不同規模和具發展潛力的企業來港上市融資。就此,港交所已簡化海外發行人的上市規定,引入一套適用於所有發行人的核心股東保障水平以便利合規。港交所亦已就海外發行人來港上市刊髮指引,並按需要就個別司法管轄區發佈進一步的解釋説明。為便利更多優質企業在港融資,證監會和港交所於去年落實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時間表(注),提升上市申請程序的透明度和效率,令審批時間更有確定性。現時雙重主要上市的企業在符合相關資格下亦已可被納入港股通。
在各項優化海外發行人上市機制的基礎上,港交所持續檢視其認可證券交易所的範圍,讓在海外主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可在香港申請第二上市。繼於二○二三年及二○二四年將沙特交易所、印尼證券交易所、阿布扎比證券交易所及杜拜金融市場納入其認可證券交易所名單,港交所在今年三月進一步新增泰國證券交易所,將名單內的海外證券交易所數目增加至20間。
展望未來,政府聯同證監會和港交所會繼續加強對外推廣的力度,宣傳香港各個金融服務領域包括上市平台的最新發展和優勢。與此同時,港交所會探索進一步擴大認可證券交易所的範圍和簡化海外發行人的上市程序,並更積極為發行人提供指引,便利它們籌備來港上市。
多謝主席。
注:包括分別就一般新上市申請在不多於40個營業日內,或就合資格A股公司在不多於30個營業日內,確認相關申請是否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
完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智通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