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據港交所行政總裁陳翊庭透露,自2018年上市規則改革以來至今,新經濟公司貢獻了香港新股市場65%的集資額,通過18A章節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就有65家。日前,港交所上市科IPO審查聯席主管劉穎表示,18C章為特專科技公司所設,若IPO申請人存在被制裁風險,需要一事一議,港交所將逐一進行具體評估。而針對從內地撤退轉赴香港的IPO企業,審查時會重點關注此前被問詢的問題是否已經解決。
港交所亦明確指出,若IPO申請人承受的制裁風險或其被施加的制裁嚴重削弱其繼續運營能力,或者它表明募集資金將用作資助被制裁活動,又或者其上市會對相關人士造成重大風險或可能有損港交所的聲譽,則該IPO申請人將被認定為不適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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