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報道,多名香港航空員工反映,公司近月要求數十名機艙服務員放3個月無薪假,包括來自韓國、日本、內地等地的員工,他們持工作簽證來港工作,如果不同意無薪假的安排有機會被解僱。
《香港01》取得港航與空服員簽署的無薪假合約文件,列明由8月11日放無薪假至11月30日,期間不會獲發基本薪金,仍可享有每月5,000元的住屋津貼以及醫療保險保障。文件又列明3個月無薪假不會計入試用期,意味着試用期將相應延長,員工要完成試用期才能豁免支付1萬元的培訓費用。這意味着如空服員在無薪假期間辭職,需要支付1萬元。
港航回應查詢表示,為回應部分機組人員希望平衡工作與生活作息的要求,公司為有意放更長假期回家探親的外籍機艙服務員提供為期約3個月的無薪假期。(s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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