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仲尼以及立法會議員陳振英共同發布建議書,敦促當局放寬對同股不同權(WVR)公司上市的市值及收入要求,將WVR公司上市時市值要求從400億元降至200億元,並引入更靈活的計算方式,如過去三年最高或平均市值以增加彈性;同時「適度降低」收入要求。此外,建議調整WVR的時間界限機制,讓中概股先行,倘若中概股公司在需要披露的過去3年業績紀錄前,已採用WVR架構的,便可容許在港掛牌上市。
議員又呼籲設立寬限期,允許一些已在海外認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達到香港上市相關條例標準前,繼續保留其WVR架構;同時,在寬限期內,這些上市公司可有較充裕時間調整其WVR架構,例如修改WVR的投票權比例至符合不多於1股為10票的要求。
陳仲尼表示,相對一些海外相當規模和知名度的交易所,香港的要求更為嚴格,導致一些發行人在權衡輕重後,選擇在海外採WVR架構上市。他認為,可在做好風險管理和投資者保障的重大基礎上「拆牆鬆綁」讓更多的海外發行人有誘因回港。在提出建議前,已向投行、律師及會計行等業界人士作出多輪諮詢。(s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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