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於2022年生效。政府指,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持續加強採取執法行動,至今已合共檢控1,098宗個案,而就法庭已處理的762宗個案,均全數成功定罪,共涉及661名分間單位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41,600元,合計總罰款共約194.48萬元,另有336宗個案則正等待進行聆訊。
最新有15名分間單位業主因違反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10.32萬元。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沒有提供租金收據予租客,以及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s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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