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條例草案今日(20日)刊憲,將於7月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該條例草案列明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一系列有關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旨在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以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問題。
政府發言人指,作為逐步落實「簡樸房」規管制度的過渡安排,當局會為現存分間單位所處的住宅單位設立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並給予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讓已登記住宅單位內的分間單位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
政府將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立法會盡快通過條例草案,以期在2026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gc/j)
AASTOCKS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