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首次明確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實現深港雙重上市路徑,允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依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該文件提出三大重點改革方向包括:「統籌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化改革」、「推進金融、技術、數據賦能實體經濟」及「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條款特別強調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機制,支持深圳開展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專項試點;健全科技型企業信貸、知識產權證券化、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交易等實踐場景和規則體系;以及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投資在深圳發起設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領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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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又提出,依託深圳證券交易所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等,構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全鏈條服務體系。探索人工智能輔助醫療設備准入應用機制,支持深圳深化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制度改革創新,完善低空飛行監管規則,探索開展跨境直升機飛行及公益服務等通用航空業務。
文件同時提出多項創新舉措,包括探索人工智能輔助醫療設備准入機制、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規則及擴大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範圍等。文件還提到,改革閒置土地處置和收回機制,完善土地閒置費收取標準與閒置時長掛鈎政策,創新土地盤活利用方式。加強重大產業項目用地保障。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明日(12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屆時發改委副主任李春臨,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虎,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覃偉中和科技部有關負責人將介紹《關於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t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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