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答覆議員提問時指,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於2022至24年分別批出2,167、3,545及4,671宗申請,發放特惠款項的總額分別為7,500萬、1.55億及2.47億元。孫玉菡指,破欠基金自2022年推出優化措施,包括向申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及成立內部法律小組等;截至今年4月,破欠基金已轉介569宗個案予受委聘的律師行跟進,而內部法律小組共接獲1,116宗個案。
他續指,2020至24年,勞工處向警務處轉介5宗涉嫌濫用破欠基金的個案,期間沒有錄得確實存在濫用破欠基金的個案。同期,破產管理署就勞工處的轉介經法院取消共15名公司董事及負責人擔任任何公司董事及參與發起、組成或管理任何公司的資格。
孫玉菡表示,破欠基金的資金主要來自商業登記的年度徵費,政府於2024年豁免企業繳交破欠基金收取的150元商業登記徵費,而2026年4月起則會恢復收取。
他又稱,考慮到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會為破欠基金帶來遣散費特惠款項的額外開支,破欠基金委員會將繼續緊密監察破欠基金的財政狀況,確保基金保持穩定的收入及合理的累積盈餘,應付經濟逆轉時所帶來的額外開支及維持基金的持續運作。政府現階段沒有計劃調整商業登記徵費。(s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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