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周二(3日)通過《人口法令》第十條修正案,正式取消生育限制。該修正案自通過之日起立即生效。
新修訂的《人口法令》,放寬夫妻及個人可以基於平等原則,按照年齡、健康狀況、學習條件、工作性質、收入水平和育兒能力等因素,自主決定生育時間、子女數量和生育間隔,撤銷以往夫妻和個人只可生一至兩個孩子的限制。
此前,越南《人口法令》第十條規定,除政府特別批准情形外,每對夫妻或個人僅限生育一至兩個孩子。
當局早前預測,越南的「人口黃金期」將於2039年結束,適齡勞動人口規模在2042年見頂,2054年後將出現人口負增長。(hc/u)
AASTOCKS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