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14日)通過公司修訂條例草案,以在香港引入公司遷冊機制,將於下周五(23日)生效,公司遷冊機制同日開始接受申請。保監局表示歡迎,行政總監張雲正指,有本地具規模而在外地註冊的獲授權保險公司熱切期待《草案》獲得通過,將與所有相關持份者緊密合作,讓有興趣的保險公司在新制度下啟動它們的遷冊進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修例為公司遷冊設立簡單便捷的機制,既滿足了在外地成立而主要業務在港的公司,希望遷冊來港的需求,亦有助政府積極招商引資,為本地不同專業服務帶來業務,增加投資和工作機會。
在公司遷冊機制下,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誠信、成員和債權人保障、償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請遷冊來港,並保留其法律上的法人團體身份及確保業務持續性。過程中,公司財產、權利、義務、法律責任,以至相關合約和法律程序不受影響。
若公司遷冊後就實際的同類利潤在港也被徵稅,政府會為公司提供單邊稅收抵免,以消除雙重課稅。一般而言,遷冊公司會被視為等同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享有本地成立同類型公司的相同權利,同時須遵從《公司條例》規定。(ss/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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