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證監會因梅作華被裁定盜竊刑事罪成及延遲通知證監會他遭刑事起訴一事,遂撤銷其牌照和對他擔任寶通證券亞洲負責人員的核准。梅作華亦被禁止重投業界,為期兩年,由2025年5月16日至2027年5月15日止。
香港警務處於2024年6月13日逮捕梅作華,並落案起訴他盜取一個遺留在自動櫃員機的錢包。及至2024年9月11日,梅作華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盜竊罪成。
梅作華沒有即時通知證監會他遭刑事起訴一事,而是待其被法院裁定罪成後才作出通知,即就梅作華的案件而言出現了約3個月的延誤,因而構成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和《證券及期貨(發牌及註冊)(資料)規則》的規定。
鑑於梅作華已被定罪且延遲通知證監會他遭刑事起訴一事,故證監會認為他犯有失當行為,並非繼續獲發牌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
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梅作華在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時表現合作,及他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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