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因應保華建業集團申請臨時清盤事宜,政府發言人回應指,政府得悉保華近日就旗下5間子公司向法院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處理債務問題和制定重整方案,而法庭今日召開聆訊並批准有關申請。由於提出申請是保華的企業決定,而相關個案仍處於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評論有關細節。
政府發言人表示,早前已有市場傳聞及媒體報道保華出現財政困難和裁員,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情況和做好預備,以便減少有關情況對相關工程項目和分判商的影響及協助受影響員工。保華旗下公司現正承造13項工務工程合約,其中12項是保華與其他建築公司以聯營方式承投,發展局評估有關的聯營承建商有足夠能力承接餘下工程。而唯一由保華單獨承造的項目已大致進入完工階段。
由於絕大部分政府和公營項目會由聯營方繼續,或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倘若保華最終被勒令清盤,接手的承建商會按政府和公營機構業主的要求盡量兼顧現有分判商和工人的情況,使他們可以繼續在有關項目工作,以保持工程的延續性,相信影響可控。
受影響的分判商或供應商可循法律途徑申請索償。政府包括金管局一直與建造業和銀行界保持聯繫,倘分判商或供應商受事件影響引致資金流壓力,金管局和發展局聯同建造業議會會與銀行公會溝通,以便銀行考慮以個案形式提供協助。有關企業可主動聯絡貸款銀行並提供所有相關資料,讓銀行適時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在可行的空間下盡量作彈性處理。
勞工處一直要求保華向其僱員支付工資及法定權益,並履行《僱傭條例》下作為總承判商須代屬下的承判商支付最初2個月欠薪的責任。勞工處會繼續與保華、其分判商及相關持份者保持聯繫,協調向僱員提供的協助。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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